地方标准《温泉旅游服务规范》由云南省旅游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 。
主要起草人 姜若愚 、付溟 、仇学琴 、李极光 、蒋朝磊 、冯煜 、蒋彪 、韦明体 、胡效民 、张希贤 。
备案号:24584-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温泉旅游水资源利用、功能区域与设施、设备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服务质量监测与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温泉旅游和SPA(水疗)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