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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7部分: 城市轨道交通
地方标准-上海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7部分: 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录
1
标准状态
发布于2007-03-27
执行于2007-09-01
废止于
2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329.7-2007
发布日期
2007-03-27
实施日期
2007-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无
3
备案信息
备案号:20729-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6号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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