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通用要求》由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防雷中心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广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 、中国海油惠州炼化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智慧 、张丽婉 、王娟 、胡葳 、陈小丽 、梁淑敏 、王学孟 、林少勇 、陈昌 、曾阳斌 。
备案号:5366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的一般要求、服务质量要求、检测流程、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检查阶段、处理阶段、检测报告、服务质量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或具有雷电防护功能设施(装置)等的检测服务。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铁路系统; ——车辆、飞行器及离岸船舶; ——1000V以上交流、1500V以上直流处于运行状态的高压电气系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