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护送返乡工作规范》由福建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平市救助管理站 、南平市民政局 。
主要起草人 黄光炎 、林伟生 、柯杰 、张锦鸿 、李建武 、郭有盛 、林爱民 。
备案号:36981-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流浪乞讨受助人员中需护送返乡的特殊受助人员护送返乡工作的术语与定义、工作要求、工作流程、护送返乡工作纠纷的投诉、护送返乡工作的监督、考核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的城市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护送返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