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博物馆、美术馆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旅游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中华艺术宫 、上海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景莹 、汪剑明 、林章林 、李胜 、施福平 、俞海滨 、周萍 、何小燕 、黄明 。
备案号:4459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博物馆、美术馆对客服务中所涉及的基本接待服务、配套服务、环境卫生、安全与应急、信息标识、人员要求、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博物馆、美术馆对客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