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由福建省旅游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旅游协会教育培训分会 。
主要起草人 郑耀星 、洪一树 、林绍华 、郭景沪 、林宇 、郑雅频 、张鹏 、邓晓颖 。
备案号:5243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是对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定义、总则、等级标志与评 分要求、等级的划分条件等内容的修订。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辖区内旅游景区周边的乡村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 特色村等从事各种乡村旅游经营活动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