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枇杷采后处理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邵明灿 、李鹏霞 、胡花丽 、王毓宁 。
备案号:51445-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枇杷果实采收技术、采后处理、包装、标志、贮藏方法、运输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枇杷果实的采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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