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泥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 、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 、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宋健康 、郑小华 、方辉 、张德水 、余凯 、汪艺 。
备案号:30188-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生产企业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泥生产企业,包含水泥厂、熟料厂、粉磨站和配制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