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 、复旦大学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上海蓝宇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郑朝军 、张帆 、卢伟 、朱素蓉 、莫伟文 、宋伟民 、袁树东 、吕依和 、周艳琴 、王频 、许慧慧 、葛燕萍 、高玲 。
备案号:4602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公共游泳场所的建设卫生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及水质卫生和游泳馆空气等标准值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公共人工游泳场所,不适用于天然游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