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珠宝饰品标识规定》,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质量监督珠宝贵金属产品(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曹妹旻 、郭清宏 、胡学年 、龙楚 、李志刚 、汪兰 、李雪明 、宁海波 、管万宇 、邓常劼 、朱绪蕾 。
备案号:20929-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零售和批发的珠宝饰品等的定义、基本规定、标识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生产、销售的珠宝饰品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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