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实验树鼩 第5部分: 环境及设施》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昆明医学院 。
主要起草人 角建林 、李波 、刘汝文 、陈丽玲 、郑红 、何保丽 、沈培清 。
备案号:29194-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2号 。
本部分规定了实验树鼩环境条件与设施的技术要求, 废水、废弃物、及动物尸体处理,笼具、垫料、饮水,运输,检测方法和检测报告等要求。本部分适用实验树鼩生产、使用的环境条件与设施,以及与设施所涉及的施工、验收、日常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