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商标协会 、上海市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上海东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长安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舒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江浙沪分所 、华诚 。
备案号:51191-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的服务资质、服务原则、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执业规范、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