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 、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日立 。
主要起草人 张茂帆 、李炜 、钱洪 、阮海雷 、刘小畅 、张敬梁 、张晓峰 、徐卫玉 、朱保庆 、高磊 、周逸荣 、沈晓东 、赵锋 、周来福 、张敏勇 、张洁 、过争鸣 、罗建华 、黄丽 。
备案号:41505-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要部件的判废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要部件(以下简称主要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