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闽笋干》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永安市林业局 、永安市竹业协会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事务所 。
主要起草人 张建华 、汪艺 、吴继林 、郑才平 、蔡庆民 、余育浩 。
备案号:24258-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闽笋干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地域环境特点、原料笋生产管理及加 工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闽笋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