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
备案号:31894-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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