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环卫车技术要求》由安徽省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华信电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杨善春 、范杰 、査海星 、孙嘉 、张超 、洪登华 。
备案号:4763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环卫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车文件、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三轮环卫车和电动四轮环卫车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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