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醛类物质的测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川大学 、成都艾民儿皮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非意欧国际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俞凌云 、吴孟茹 、林炜 、温演庆 、刘苏锐 、董伟 、刘琼英 、顾正清 、蒲国平 。
备案号:50202-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鞋类及其原材料中游离和水解乙二醛、甲醛和戊二醛含量的液相色谱法(HPLC)。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鞋类材料。主要涉及皮革、人造革、合成革、超细纤维合成革、纺织材料、橡胶、塑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