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室内空气有害物质净化效果评价 光触媒法》,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发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旗 、刘洪亮 、许翔 、冯利红 、杨立新 、孙彩英 、张磊 、胡建新 、李燕萍 。
备案号:28349-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8号 。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光触媒喷涂材料被动去除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效果评价,其它室内环境去除有害物质的效果及评价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