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中小学理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规范》由四川省教育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 、绵阳市教育技术和信息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生 、杨兵 、田馨 、于应和 、苟帮超 、向瑢德 、雷顺才 、田达奎 、陈勇军 、顾兴 、赖克武 、彭坤 、何明聪 、何燕 、袁军 、熊金龙 、唐慧 、常青 、许勇 。
备案号:4552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理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规范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的理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的自我进修、专业培训、评价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