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导则》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李振标 、张东海 、章龙文 、陈修翔 、张晓林 、杨广亮 、陈媛媛 、杨金龙 、黄用兵 、朱秀密 、金其涛 、杨晓峰 、阚绪祥 、朱晓东 、张大军 、顾群 、聂友钊 、王锡斌 。
备案号:43954-2014。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号 。
为规范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行为,提高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安全施工企业自查和评价,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水利施工企业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