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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高杆灯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LED 高杆灯》由福建省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格绿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市光电子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 廖良斌葛莉荭陈元闪卓元全蔡培凯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10-30
  • 执行于2015-02-02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66-2014
发布日期
2014-10-30
实施日期
2015-02-02
中国标准分类号
K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99
归口单位
福建省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596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高杆灯(以下简称“高杆灯”)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灯杆高度等于或大于20 m,作为城市道路和公路、广场、体育场、机场、港口码头等大面积照明的高杆灯。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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