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冶金工业协会 、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林玲 、黄华 、叶旦旺 、江远金 、沈福贵 、吴华昆 、王清东 、范玉凯 。
备案号:32129-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硅企业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 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还原电炉(矿热炉)生产工业硅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