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人工检验部分)》由云南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杨敏 、李可 、杨国光 、庄国成 、赵红梅 、冯勋伟 、崔晓云 、潘涛 、杨光敏 、叶玉昆 、骆春甫 、刘文疆 、徐兰 、邱薇 、耿平 、陈畅 。
备案号:4599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工检验部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检验方法及技术要求、检验项目不符合的常见情形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的填写。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汽车(含汽车列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中有关车辆唯一性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联网查询车辆事故/违法信息、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等人工检验部分的检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