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贵金属艺雕复镶首饰》由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华昌珠宝有限公司 、福建省贵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国王 、张国勇 、王希吟 、林松 、林方正 、邵海凤 、林俊发 、林明清 、陈苒 。
备案号:31084-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贵金属艺雕复镶首饰(以下简称“首饰”)的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贵金属和珠宝玉石为主要原料,采用艺雕和复镶等工艺制作的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