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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区标准体系 评价标准

地方标准-云南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和谐社区标准体系 评价标准》由云南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

主要起草人 石克燕施显东孙学成杨虹赵阳楠车国富李迅李宝珠李宁刘惠萍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0-07-16
  • 执行于2010-1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3/T 323-2010
发布日期
2010-07-16
实施日期
2010-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归口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
主管部门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8425-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9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和谐社区的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程序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和谐社区的评价。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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