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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污染评定方法 第2部分:锂离子电池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污染评定方法 第2部分:锂离子电池》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广州环宇标准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吉阳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余海军谢英豪刘晓静张学梅黄曼雪王益群杨桂芬卢嘉敏熊炜戴伟杰朱燕钱路平王琦方植彬冯军国阳如坤魏宏生张方亮陆圣青张南峰蒋邵衡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2-18
  • 执行于2016-04-1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72.2-2015
发布日期
2015-12-18
实施日期
2016-04-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Z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30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273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4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单体蓄电池的污染值和污染度的评定项目、测定方法,以及污染度的评定等级的划分。 本部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单体蓄电池对水、土壤和大气的污染评定,其它应用领域可参考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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