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普通两轮摩托车低碳产品评价方法及要求》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廖洪波 、崔龙国 、李强 、张浩 、杨洋 、王郡 、卢露 、余松华 、罗庆 、陈仁茜 。
备案号:5112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两轮摩托车低碳产品的评价,不适用于轻便摩托车、混合动力(或电动摩托车),越野车、赛车和特种摩托车等低碳产品的评价。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