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第三部分:鉴定》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陈昌全 、刘朝宽 、周向东 、蒋晓康 、李山桥 、张道文 、王永忠 、朱万嘉 、魏自荣 、刘沛奎 、曾红彬 、吴智文 、刘国华 。
备案号:42199-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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