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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技术通则

地方标准-青海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技术通则》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

主要起草人 申志新王国杰陈燕琴简生龙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9-06
  • 执行于2013-10-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3/T 1217-2013
发布日期
2013-09-06
实施日期
2013-10-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P40/44
国际标准分类号
63.150
归口单位
青海省农牧厅
主管部门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8485-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目的与任务、监测范围、监测内容与方法、监测时间与频次和监测报告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涉水工程规划期、施工期和运行期各个阶段的水生生物监测。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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