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用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由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 、广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郫县南方燃气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晨源气体有限公司 、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邱荣先 、冯作明 、梅德洪 、刘献游 、宋茂鲜 、唐志英 、魏铁塔 、彭军 、殷鹰 、王光明 、冯攀 、武金宇 、王川 、张一平 。
备案号:4948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专项规定、定期检验、检验后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或产品标准规定的环境温度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氮、液氩、液氧、氧化亚氮、液态二氧化碳、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为10~450L,工作压力为0.2~3.5MPa的可重复充装的焊接绝热气瓶的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