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浦慎远 、吴其保 、程乙钊 、王荣喜 、乔业斌 、陈政 、欧岩峰 、王维雅 、余兵 、路伟亭 、方玉涛 、吴正永 、黄祚继 、晏芳 、黄忠赤 、秦怀良 、李宝春 、吴帮杰 、彭皖生 、王晓泉 、唐骏 、王林华 、汪霞 、方兵 。
备案号:47457-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项目划分、施工质量检验、施工质量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坝高 30 m 以上小型水利枢纽工程、4 级以上堤 防工程、总装机 10 MW 以上小型水电站和小(1)型水闸工程除外。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