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构成规范》由辽宁省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丹东市档案局 。
主要起草人 张文凯 、胡凤春 、常永贵 。
备案号:10500-1999。
备案公告: 2000年第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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