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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连续加热炉节能监测规定

地方标准-重庆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轧钢连续加热炉节能监测规定》由重庆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陈经伟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03-01
  • 执行于2008-05-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T 09-2008
发布日期
2008-03-01
实施日期
2008-05-01
全部代替标准
DB50/T 09-1997
中国标准分类号
J 32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20
归口单位
重庆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2563-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5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轧钢连续加热炉能源利用现状的检测项目,计算方法、监测规则和评价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燃气为燃料加热普通钢和特殊钢以供轧材、板材和无缝钢管等连续生产的炉子。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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