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铁场所照明用LED灯应用技术规范》由广东省LED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广东创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设计院有限公司 、佛山市中山大学研究院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吕天刚 、王跃飞 、李文球 、陈龙 、曹敏达 、刘光武 、周大林 、金屹 、徐文斌 、周双龙 、林伟坚 、林珊 、郭莉 、廖慧 、戴文涛 、李果 、潘建杰 、李坤锥 、彭金凤 、罗滔 、钟素银 、欧卓鸿 、祈新桥 、唐清林 、任肖永 、廖兴华 、吴细萍 。
备案号:48818-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地铁场所照明用LED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其中包括产品的规格分类、环境适应性要求、安全和电磁兼容性要求、光电性能要求等。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地铁场照明用LED灯。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车辆照明产品和信号指示类照明产品。 注:在本标准中出现的“灯”即代表“地铁场所照明用LED灯”,除非有特别指明灯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