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庭服务 保洁》由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辽宁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邱学思 、李丹莉 、李响 、洪伟 、张宝 、董蕴丹 、夏阳 。
备案号:38440-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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