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导则 第2部分:管理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中医院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主要起草人 李慧 、金世明 、周赫 、陈利国 、张诗军 、张忠德 、程兰 、周洁 、夏萍 。
备案号:4480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部分规定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管理要求的术语与定义、制修订工作导则、实施工作导则、评价工作导则、信息化工作导则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二级甲等以上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的中医科开展的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其他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有关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的工作程序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