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洗手盐(乳液)》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何中石 、邱烨 、林海 、刘葵 、王宁 、黄蓁 。
备案号:22870-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以一定基础油、添加剂、为原料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润滑剂产品标签的基本要求、标注内容和表达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润滑剂的产品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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