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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基本要求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电子化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基本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珠海市标准化协会

主要起草人 李扬乔宝良胡志高李春木庄少妹翁维代琳婷潘文军王佳旖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2-07-04
  • 执行于2012-10-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050-2012
发布日期
2012-07-04
实施日期
2012-10-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L 0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5454-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化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的术语和定义、平台结构、功能要求、技术保障和支撑及测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化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发与评价。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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