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原料用超氧化物歧化酶》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南生科技有限公司 、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王彩云 、田晓蕊 、施点望 、杨瑜榕 、陈少雄 。
备案号:32107-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原料用超氧化物歧化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血为原料经沉淀分离、纯化、精制、冷冻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原料用超氧化物歧化酶。该产品可作为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用药品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