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综合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建科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曾明 、沈红华 、叶倩 、张德明 、朱伟峰 、刘笙 、卢戎 、于兵 、王李欣 。
备案号:4644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用能指标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用能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单栋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的综合建筑在运行过程中各类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20000m2以下综合建筑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