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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仪器烈度表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地震仪器烈度表》由福建省地震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地震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金星梁静张红才韦永祥王庆堂池明霞李军康兰池马强林臻毅朱海燕陈绯雯廖诗荣邱毅洪星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2-11-27
  • 执行于2013-03-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308-2012
发布日期
2012-11-27
实施日期
2013-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P15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20.25
归口单位
福建省地震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7004-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仪器烈度的术语和定义、地震观测仪器和台站、计算方法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地震发生后福建省内的烈度速报。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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