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山区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李志中 、王文杰 、欧阳学兵 、刘文革 、刘顺章 、刘庆华 、高秀卿 、刘兵 。
备案号:29396-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山区公路安全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作用、项目类型、阶段划分、参与方的组成、评价组(要求)、评价流程、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响应、安全评价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山区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道路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等项目的行车安全性评价。其它道路的安全性评价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