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物业服务 设施设备标识管理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兆春 、叶亮 、廖小斌 、张立伟 、房宜伟 、崔云培 、谢锦锋 、邹旻 、陈浩游 、郑紫薇 、王钰 、夏阳 、柯常顺 、杨伟澜 。
备案号:4672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物业服务过程中设施设备标识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标识的设计与制作、标识的使用与维护以及评价与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设施设备标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