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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设施设备标识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物业服务 设施设备标识管理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兆春叶亮廖小斌张立伟房宜伟崔云培谢锦锋邹旻陈浩游郑紫薇王钰夏阳柯常顺杨伟澜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4-18
  • 执行于2014-07-1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316-2014
发布日期
2014-04-18
实施日期
2014-07-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4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4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672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业服务过程中设施设备标识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标识的设计与制作、标识的使用与维护以及评价与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设施设备标识管理工作。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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