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建筑用人造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岳鹏 、颜伟国 、曾杰 、范林根 、李静 、徐成华 、吴小平 。
备案号:4936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人造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节能管理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用人造石(石英石、实体面材、仿自然面艺术石)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