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汽车维修站通用要求》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征鹏 、王赞 、周文 、黄祖雄 、黄曼雪 、王益群 、李涵 、杨桂芬 、叶俊文 、欧慧敏 、张强 、张达远 、黄艺 、赖定启 、王立茹 、贾涛 、谢付乐 、陈家练 、杨黎峰 、何有奇 、赖璐 、邓坚坚 、张振宏 、卢文斌 、陈少辉 、郑兴华 、彭旺 。
备案号:5271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维修站建设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建设的电动汽车维修站。传统汽车维修站扩展和改造成电动汽车维修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