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清洁能源(压缩天然气)汽车 应急救援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 、上海大众联合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梁华 、刘道明 、康勇 、马昕宇 、陈玲 、杨晶明 、徐军辉 、端震 。
备案号:41330-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能源(压缩天然气)汽车的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各种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预警与预防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清洁能源(压缩天然气)汽车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