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废放射源收贮准则》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案号:25289-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7号 。
GB 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 16933-1997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
20060169-Q-467 整合《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的近地表处置规定》《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
EJ 1024-2008 无损检测用γ放射源
EJ 1186-2005 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的特性鉴定
WS/T 2-1996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要求
GB/T 17947-2008 拟再循环、再利用或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固体物质的放射性活度测量
EJ/T 795-1993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减容系统技术规定
20062673-Q-467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
GB/T 4960.8-2008 核科学技术术语 第8部分:放射性废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