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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合料聚烯烃改性剂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聚烯烃改性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科中大交通建材有限公司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张少高林秀军叶菁黄燕生彭兆红何英蕾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8-24
  • 执行于2013-11-24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182-2013
发布日期
2013-08-24
实施日期
2013-11-24
中国标准分类号
Q 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93.080.2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8783-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沥青混合料聚烯烃改性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机场道面等沥青路面用混合料的改性剂。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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