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美容美发质量要求》由重庆市卫生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美容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杨泓 、许凤 、白石秀 、肖婷 、黄广文 、陈昌荣 。
备案号:16090-2004。
备案公告: 2004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美容(生活美容)美(理)发质量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美容质量要求、美(理)发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各种经济性质的专业美容美(理)发公司、、院、店、厅、馆、廊、屋;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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