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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大厅综合绩效考核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政务服务 大厅综合绩效考核规范》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 王一明陈金辉王晓晖吴佩杰涂峰管昊昱徐建锋董建民耿建华孙伟吴长圣李维涛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9-20
  • 执行于2016-11-2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982-2016
发布日期
2016-09-20
实施日期
2016-11-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归口单位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1428-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的术语和定义、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可以参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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